聊城幼儿师范学校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传染病疫情公共卫生防范意识
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各班每天要进行晨、午、晚检,班主任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间,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学校办公室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二、传染病疫情须知
班主任和教师发现疫情应该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发现疫情要在1小时内上报。学校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学校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学校分管领导为报告人)。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指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学校疫情报告人:于月竹
系部疫情报告人:各系部主任
班级疫情报告人:各班班主任
四、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流程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临清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聊城市教体局报告。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报告顺序:班主任(10分钟内)→系部(30分钟内)组织排查→疫情报告人(1小时内)→临清市疾控中心和聊城市教体局。
3.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1小时内上报疾控中心、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五、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当地疾控部门开的返校证明方可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