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山东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3号)文件精神,按照《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第十一批山东省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和学校评选工作方案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经个人申报,系部推荐,教务处审核,学校评选,根据评选结果,拟推荐张克顺老师作为我校推荐人选参加上级省特级教师评选。
现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公示时间:2024年1月30日-2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到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
教务处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