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室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纪律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各党支部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要决策部署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对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对“三重一大”事项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党风政风监督,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
5.负责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工作。
6.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力、失职失责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工作。
7.根据授权,负责对各党支部、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问题采取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等措施,提出处理建议工作。
8.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7222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