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管理 > 春季运动会温馨提示

春季运动会温馨提示

2011年04月19日 14:55:06 访问量:4648


 

一、赛前注意事项

1  参加运动会的同学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不要隐瞒既往病史,体检不合格的同学禁止参加运动会比赛项目。

2  参加运动会的同学在比赛前不要过度疲劳,保证良好的身体状态。

3  如正患有发热、感冒、腹泻等急性病和有慢性病的同学不要参加运动会各项目比赛,运动员要量力而行,如果身体坚持不了可以向相关负责人请假。

4  运动员不要空腹参加比赛项目,尽量在赛前 30 分钟或 1 小时补充一定量的糖类蛋白类食品,如:巧克力等。

5  运动员请在比赛前至少半小时内用餐,不要饱餐后立即参加运动项目。

6  参赛运动员请在比赛前进行充分热身,以免发生运动损伤。

7  学生会同学会密切关注比赛同学的身体状况,以便及时与校医务室人员联系,以免发生意外。

8 主席台设有医疗点,已准备好必须物品及药品,如:纱布、创可贴、棉签、碘酒、双氧水、葡萄糖、热水等。有需要的运动员可到医疗点处咨询。

9 运动员尽量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如果带了可以交由同学保管,待比赛结束后再取回。

10 运动员要记清所参加项目的比赛时间,在赛前 15 分钟进行检录,尤其是集体项目大家一定要准时准点到齐不要耽误时间影响比赛。

11  运动员的服装尽量轻便、宽松,鞋子舒适,以便于运动。

二、赛中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安全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

2比赛期间,不得进入安全警示范围,不得在跑道上逗留或横穿跑道,不得站在赛区内影响比赛,危及安全。

3比赛时,运动员要按要求穿好服装和鞋子,不穿带有金属徽章、尖利或者硬质的物体等,防止意外事故。

4比赛场地之外出现突发事件,负责人要立即采取行动果断处理。处理有困难的,须立即向上级汇报。

5比赛场地内出现摔伤等突发事件,首先由校医务室人员进行处理。处理有困难的,送往医院做进一步处理。

6比赛中,所有运动员应相互关心,若出现意外应及时主动互相帮助

7赛场上,要服从裁判的判决,不顶撞、不当面质疑裁判,若有异议的,可以由体育部同学在赛后向大会仲裁委员会询问。

8  比赛结束后,运动员不要立即停下来休息,要坚持做好放松活动,例如慢跑等,使心脏逐渐恢复平静。不要大量饮水、吃冷饮

三、赛后注意事项

运动员要在参赛项目结束后需在田径场参加闭幕式。

                                                              政教处

                                            2011年4月 

编辑:网站管理员
教育部 山东省教育厅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 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聊城幼儿师范学校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聊城幼儿师范学校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鲁ICP备10025854号-1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清市新华南路8号
电话:0635-7132707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