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安全 > 舞蹈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舞蹈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2023年04月27日 16:32:29 访问量:6913

1.非教学和训练原因不得随意进入。 

2. 进入舞蹈室,应穿软底鞋或舞蹈鞋,严禁穿硬底鞋入内。 

3. 舞蹈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 

4. 舞蹈室内不准打闹、追逐,运动时应注意他人所处位置,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5. 爱护室内一切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学校物资管理规定罚款,对蓄意损坏者,除赔偿罚款外,应严肃处理。 

6. 教室钥匙应由舞蹈室管理人员保管,舞蹈室使用必须做好登记,用后验收。 

7. 使用部门使用完后,将器材设备恢复原状,并清除垃圾。 

8. 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如因缺乏一定的安全措施而造成室内设施设备损坏、遗失、被盗,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9. 坚持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室内一切设施的清洁卫生,由舞蹈室管理人员每天负责检查、落实。  

编辑:网站管理员
教育部 山东省教育厅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 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聊城幼儿师范学校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聊城幼儿师范学校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鲁ICP备10025854号-1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清市新华南路8号
电话:0635-7132707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