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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保健实训室使用管理制度

2023年04月27日 16:34:05 访问量:5045

一 、保育、保健实训室钥匙应由实训室负责人保管,其他人员不得私配实训室钥匙。

二、实训课前师生必须提前5分钟进入实训室,并做好相关教学准备。

三、任课教师必须对初次使用设备的学生进行规范操作的指导,并明确安全注意事项。

四、学生进入实训室应听从任课教师的安排,对号入座,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调换位置。

五、设备使用前首先检查是否损坏,并作好记录,如有损坏应及时向任课教师汇报(否则作自己损坏处理),学生操作须听从任课教师的指导,人为损坏设备将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外,学校还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六、自觉爱护实训室所有设备,不得在实训设备上乱刻乱画;不得人为损坏实训设备;不得随意挪用或外借实训室内设备。

七、学生实训时要专注,不得随意闲聊、走动,不作任何与实训无关的事。

八、时刻保持实训室的环境卫生,严禁在实训室内饮食(包括饮料)。禁止乱扔各种垃圾,雨天应将雨具放在指定位置。实训结束后,应将所有实训物品及桌椅归位,打扫卫生,门窗关闭并上锁后方可离开。

九、注意用电安全,不得在实训室内使用任何与实训无关的电器,实训结束后关闭电源。

十、实训结束后,当班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实训记录。

十一、除幼儿保育、保健实操实训课训练外,其他临时性使用实训室必须经教务处同意。

十二、对违反实训室管理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以警告、暂停进入实训室、取消实训资格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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