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校饮食安全管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的采购
1、餐厅采购人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索要、留存单据。应有相对固定的采购场所,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
2、禁止采购食品:
(1)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为洁混有异物或者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可能对人身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外观形态残缺,质量等次低下的瓜果蔬菜。
(5)安全性能差的蔬菜如长牙土豆等。
(6)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食品和环境安全
1、工作时间操作间和仓库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操作间和仓库要有固定人员管理,晚上要锁好门窗。操作间及仓库的钥匙需专人管理。非工作时间除管理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准进入。
3、各餐厅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总务处。
4、每日所售饭菜要留样,要48小时冷藏存放。
5、操作间要有消防器具,工作人员要时刻注意防火,出现问题要有应对措施。
三、食品的存放
1、食品存放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及时处理变质和过期的食品。
2、食品存放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品。
3、用作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4、食堂剩余的食品必须冷藏或扔掉,冷藏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高温加热后方可出售。
四、售饭
1、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2、售饭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应使用饭夹或带一次性手套。
3、售饭一律刷卡,严禁现金交易。
五、食品加工设备卫生要求
1、锅、盆、菜墩、刀、炒勺、笼布等食品加工工具,用完后要及时清洗。
2、盘、碗、筷、勺等餐具用完后要及时清洗、消毒,消毒要定人、定时。
3、笼布应用棉布切忌使用塑料编织袋等有毒或不洁的物品。
4、各种食品加工工具及餐具要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六、餐厅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1、工作人员要有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合格证明,符合国家制定的饮食从业人员健康标准。
2、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洗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之前应用肥皂洗手。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吸烟。
5、保持好个人卫生,工装要定时清洗。
七、环境卫生
1、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各种食品及工具摆放有序。
2、操作间、售饭处及餐厅通风良好,无异味、无苍蝇且有良好的灭蝇措施。
3、仓库防鼠、灭鼠设施良好。
4、操作间、售饭处及学生餐厅墙壁、地面定时用水洗擦,门前玻璃明亮。
聊城幼儿师范学校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