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完善招生工作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加强制度建设是依法管理、从严治招、公平招生的重要基础。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修订和完善各项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招生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切实做到依法规范招生,依规公正录取,确保招生“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十公开”、“六不准”规定
1.明确内容、严格要求,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十公开”
(1)招生政策公开。通过多渠道公布和宣传省市招生政策,公开学校各项招生工作规定;
(2)招生资格公开。在招生简章显著位置标识学校办学资质和层次等信息;
(3)招生简章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省市有关规定制订学校的招生简章。按规定时间提交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备案。经审核备案后,招生简章通过网络发布、印制招生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4)招生计划公开。通过网络、印制招生宣传材料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经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
(5)考生资格公开。根据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政策要求,分层次公布考生报名资格和录取标准。
(6)录取程序公开。根据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公开学校录取工作程序、录取规则等;
(7)录取结果公开。及时公布学校招生录取结果查询方式,并在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及时提供查询服务;
(8)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公开学校招生咨询热线,公开监督、申诉电话和申诉渠道;
(9)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招生工作要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要及时认真查处,并公布处理结果;
(10)新生复查结果公开。学校相关部门在新生复查结束后,及时公开发布复查结果。
2.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
(1)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
(2)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3)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
(4)不准协助、参与、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
(5)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
(6)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三、加强招生宣传,提高服务质量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视频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开展多种形式招生宣传工作,使考生和家长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学校招生政策、录取规则、录取进度等信息。
加强招生信息管理,做好咨询接待工作,保证咨询热线的畅通。
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回应处理公众质疑和问题,做好信息公开的释疑工作,对于来路不明的虚假信息要及时澄清,做好解释工作。
聊城幼儿师范学校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