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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幼儿师范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2022年04月16日 08:00:30 访问量:226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完善招生工作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加强制度建设是依法管理、从严治招、公平招生的重要基础。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修订和完善各项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招生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切实做到依法规范招生,依规公正录取,确保招生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十公开”、“六不准”规定

1.明确内容、严格要求,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十公开”

1)招生政策公开。通过多渠道公布和宣传省招生政策,公开学校各项招生工作规定;

2)招生资格公开。在招生简章显著位置标识学校办学资质和层次等信息

3)招生简章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省有关规定制订学校的招生简章。按规定时间提交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备案。经审核备案后招生简章通过网络发布、印制招生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4)招生计划公开。通过网络、印制招生宣传材料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经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

5)考生资格公开根据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政策要求,分层次公布考生报名资格和录取标准。

6)录取程序公开。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公开学校录取工作程序、录取规则等;

7)录取结果公开。及时公布学校招生录取结果查询方式,并在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及时提供查询服务;

8)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公开学校招生咨询热线,公开监督、申诉电话和申诉渠道;

9)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招生工作要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要及时认真查处,并公布处理结果;

10)新生复查结果公开。学校相关部门在新生复查结束后,及时公开发布复查结果。

2.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

1)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

2)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3)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

4)不准协助、参与、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

5)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

6)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三、加强招生宣传,提高服务质量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视频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开展多种形式招生宣传工作,使考生和家长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学校招生政策、录取规则、录取进度等信息。

加强招生信息管理,做好咨询接待工作,保证咨询热线的畅通。

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回应处理公众质疑和问题,做好信息公开的释疑工作,对于来路不明的虚假信息要及时澄清,做好解释工作。

 

聊城幼儿师范学校

                                   2022年4月16日

编辑: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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